| 2009年5月份WTO/TBT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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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9 15:55 文章来源: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一欧盟
1、欧盟于2009年5月1日发布通报《关于不将石蜡油CAS 64742-54-7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并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委员会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规定了石蜡油CAS 64742-54-7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自批准日期起6个月内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该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或国家有关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拟批准日期为2009年7月30日。(G/TBT/N/EEC/269)
2、欧盟于2009年5月1日发布通报《关于不将石油CAS 92062-35-6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并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委员会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规定了石油CAS 92062-35-6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自批准日期起6个月内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该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或国家有关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拟批准日期为2009年7月30日。(G/TBT/N/EEC/270)
3、欧盟于2009年5月5日发布通报《委员会法规草案,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电视机生态设计要求的指令2005/32/EC》。由于存在着具有成本效益的改进潜力,该法规草案规定了关于电视机能源性能的强制性要求,特别是其开机状态和备用/关闭状态电的消耗。依照指令2005/32/EC,不符合这些要求的电视机将不允许投放欧盟市场。拟批准日期为2009年7月。(G/TBT/N/EEC/271)
4、欧盟于2009年5月5日发布通报《委员会指令草案,执行和修订关于电视机能效标签的理事会指令92/75/EC》。该指令草案规定了关于电视机的标签和补充产品信息的规定,包括一项基于电视机开机状态功率消耗的能源效率等级。拟批准时间为2009年7月。(G/TBT/N/EEC/272)
5、欧盟于2009年5月8日通报,其执行关于非定向家用电灯生态设计要求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5/32/EC的欧盟委员会法规No 244/2009,已于2009年3月18日通过并公布在2009年3月24日的官方公报EU L 76上。(G/TBT/N/EEC/237/Add.1)
6、欧盟于2009年5月8日发布通报《欧盟委员会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家用制冷设备生态设计要求的指令 2005/32/EC的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对家用制冷设备规定了最低能源性能要求。根据指令2005/32/EC,不符合最低要求的产品不允许投放欧盟市场。该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将撤销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996年9月3日关于家用电冰箱、冷冻柜及其组合能效要求的指令96/57/EC。拟批准日期为2009年7月。(G/TBT/N/EEC/273)
7、欧盟于2009年5月11日发布通报《委员会指令草案,执行关于家用制冷器具能源标签的理事会指令92/75/EC》。该指令草案规定了标签要求,增补了关于家用制冷器具能效等级等产品信息的规定。该指令草案将撤销1994年1月21日的,执行关于家用电冰箱、冷藏箱及其组合能源标签的理事会指令92/75/EEC的委员会指令94/2/EC。拟批准日期为2009年7月。(G/TBT/N/EEC/274)
8、欧盟于2009年5月11日通报,其不把某些物质包括在关于生物农药产品上市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附录I、IA 或 IB中的欧盟委员会决议已于2009年4月14日通过并公布在2009年4月15日的官方公报EU L 96上。(G/TBT/N/EEC/242/Add.1)
9、欧盟于2009年5月14日通报,其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不带集成式镇流器的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以及能够使此类灯起作用的镇流器和灯具生态设计要求的指令2005/32/EC,并且撤销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0/55/EC的委员会法规No 245/2009于2009年3月18日批准,并且公布在2009年3月24日的欧盟官方公报 L 76上。(G/TBT/N/EEC/229/Add.2)
10、欧盟于2009年5月18日通报,修订关于橄榄油销售标准的法规(EC) No 1019/2002的委员会法规No 182/2009于2009年3月6日批准,并且公布在2009年3月7日的欧盟官方公报 L 63上。(G/TBT/N/EEC/226/Add.1)
11、欧盟于2009年5月20日通报,执行关于无负载条件下外部电源功率消耗和平均活动功率生态设计要求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5/32/EC的欧盟委员会法规(EC) No 278/2009,已于2009年4月6日通过并公布在2009年4月7日的官方公报EU L 93上。(G/TBT/N/EEC/234/Add.1)
12、欧盟于2009年5月20日发布通报《欧盟委员会为使附录III适应技术进步修订关于化妆品的理事会指令76/768/EEC的指令草案》。为了更多地告知消费者染发剂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及减少染发产品对消费者产生的过敏危险,欧盟将修订化妆品指令附录III “f”栏对染发物质规定的强制使用条件和警告,规定在含有强致敏物质的氧化型染发产品和非氧化型染发产品标签上必须加印警告信息。拟批准日期为2009年7月。(G/TBT/N/EEC/275)
13、欧盟于2009年5月28日发布通报《关于为了特殊营养目的可以在特殊营养用途食品中添加的物质的委员会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合并了指令2001/15/EC中规定的现行法规,并且修订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准许的,可作为特殊营养用途而添加的物质来源列表。拟批准日期为2009年10月中旬。(G/TBT/N/EEC/276)
二、埃及
1、埃及兽医服务总机构(GOVS)鱼类科学委员会于2009年5月4日通报,在从传染性鲑鱼贫血症感染地进口的鲱鱼货物抵达时,经(间接荧光免疫技术或PCR)检测后批准整条鲱鱼进口。2009年2月23日生效。(G/SPS/N/EGY/36)
三、阿根廷
1、阿根廷于2009年5月14日通报,第264/2009号决议“阿根廷进口蜂王的健康要求“已获批准。该决议的附件I、II和III分别规定了阿根廷进口蜂王的进口申请表及国际兽医证书, 并构成该决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决议于2009年4月25日生效。(G/SPS/N/ARG/77/Add.1)
四、巴西
1、巴西于2009年5月18日发布通报,由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化与工业质量协会(Inmetro)发布的,并且以G/TBT/N/BRA/317通报的合格评定程序(关于等离子、液晶和投影电视合格评定程序),已经作为最终文本批准,并且作为部颁法案n º 85于2009年3月24日公布。(G/TBT/N/BRA/317/Add.1)
2、巴西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于2009年5月18日发布通报《2009年3月13日的决议草案nº 8 -药品标签》。该技术法规确定了必须在巴西卫生监督局注册的药品标签规则。自2009年12月1日起,在巴西境内市场销售的国内生产或进口的药品标签必须遵守新法规。(G/TBT/N/BRA/327)
3、巴西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于2009年5月18日发布通报《2009年3月24日的决议草案nº 11-保健品》。该技术法规规定了保健品注册时必须提交良好生产规范证明。并且在提交保健品注册申请时,必须向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提交该证明。该法规还规定了保健品和医疗设备必须遵守要求。(G/TBT/N/BRA/328)
4、巴西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于2009年5月18日发布通报《2009年3月24日的决议草案nº 12-保健品》。该技术法规规定了保健品卫生监督的范围及如何实施注册计划,法律6360/1976第25条第1款的情况免除注册。(G/TBT/N/BRA/329)
5、巴西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于2009年5月20日发布通报《2009年5月11日的决议草案n°19 - 药品》。该技术法规规定了变更、增加、延缓或恢复在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药品注册的要求。本法规旨在就药品变更补办注册予以分类,并且规定了由巴西卫生监督局所要求的文件和测试。本法规适用于已经在巴西卫生监督局注册的特殊药品、新药和普通药品。(G/TBT/N/BRA/330)
6、巴西于2009年5月26日通报,其通过G/TBT/N/BRA/303通报的决议n.°54/2008《关于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的技术法规》已经由2009年4月30日的Anvisa决议n.°17/2009修改,规定了不符合决议n°54/2008的烟草制品商业化的新周期。(G/TBT/N/BRA/303/Add.1)
7、巴西于2009年5月28日通报,由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化与工业质量协会发布,并且以G/TBT/N/BRA/311通报的合格评定程序“贮存油类和其它燃料衍生物的航空储罐的合格评定程序“已获批准,并且于2009年5月5日公布作为部颁法案n° 117。(G/TBT/N/BRA/311/Add.1)
五、韩国
1、韩国知识经济部(MKE)于2009年5月12日发布通报《关于KC标志的国家标准框架法案修订提案》。该提案将把安全、健康、环境和质量领域中的13种法定强制认证标志统一为一种标志(KC标志)。对于韩国知识经济部负责的9种法定强制认证标志,KC标志计划自2009年7月1日起生效。自2011年1月1日起KC标志计划的实施扩大到其它各部的法定强制认证计划。目前的认证标志在实施KC标志计划后的2年内可与KC标志计划一起使。(G/TBT/N/KOR/213)
2、韩国知识经济部(MKE)于2009年5月18日发布通报《改性活生物体(LMO)法案修订提案》。该修订提案对《改性活生物体(LMO)法案》的基本术语定义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修改了改性活生物体(LMO)批准程序。(G/TBT/N/KOR/214)
3、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于2009年5月20日发布通报《修订属于安全控制的工业产品》。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韩国技术与标准局拟修订属于安全控制系统的产品项目:1)将包括湿纸巾在内的11项属于安全认证的工业产品修订为属于自我安全声明的项目;2)将属于安全认证的假睫毛修订为属于安全及质量标签系统的项目;3)将包括地毯在内的12项属于自我安全声明的工业产品修订为属于安全及质量标签系统的项目;4)在自我安全声明项目中新增座椅加热器5)在安全及质量标签系统项目中新增老人用沐浴椅、视力障碍者用的拐杖、老人用的传送工具、老人用的跟踪器、老人用的轮椅桌、老人穿的鞋、不锈钢碟海绵垫。6)在安全及质量标签系统实行国家统一标志(KC标志)。拟批准和生效时间为2009年7月1日。(G/TBT/N/KOR/215)
4、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于2009年5月26日发布通报《属于自我安全声明的消费品安全标准修订提案》。韩国技术与标准局(KATS)拟向属于自我安全声明的婴儿车和婴儿学步车安全标准中增加最新要求,并将婴儿可接触表面的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DEHP、DBP、BBP)的限量规定为0.1%以下。拟批准时间为2009年7月或之后,拟生效时间为2010年1月或之后。(G/TBT/N/KOR/216)
5、韩国食品农林渔业部于2009年5月14日发布通报《国家植物检疫局修改植物证书官方印章》。由于韩国农林部更名为韩国食品农林渔业,因此其下属的国家植物检疫局将更换官印如下。新官印将于6月1日启用,旧印章使用将持续到2009年12月31日。
(G/SPS/N/KOR/325)
6、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于2009年5月14日发布通报《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草案》。该草案制定了设备仪器消毒用过氧化氢产品和过氧乙酸产品的临时规范,并将孢子悬液检测纳入消毒效果检测的方法清单中。(G/SPS/N/KOR/326)
7、韩国健康福利家庭事务部于2009年5月18日发布通报《食品卫生法执行令及食品卫生法执行法规修订草案》。该草案主要内容包括:1)扩大儿童偏好食品营养标签的使用范围,使之涵盖紫菜包饭、汉堡包、三明治、香肠 (鱼、肉等);2)规定危险和有害食品的不当得利计算公式为销售量乘以零售价格;3)建立应对有害食品危险的紧急检验系统,满足大量消费者的检验要求;4)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中心”,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履行消费者告知义务;5)制定食品中外来材料的标准和指标;6)管制不法商人,确定卫生安全评估的次数和程序等。(G/SPS/N/KOR/327)
8、韩国知识经济部于2009年5月27日发布通报《改性活生物体(LMO)法案修正提案》。该提案对术语进行了修订好增补,改进了改性活生物体的批准流程。(G/SPS/N/KOR/328)
六、墨西哥
1、墨西哥卫生部联邦卫生风险预防委员会于2009年5月5日发布通报《墨西哥官方标准草案PROY NOM 248 SSA1 2006:草药生产企业生产管理规范》。该标准草案规定了在墨西哥上市的草药的最低加工要求,以确保消费者得到优质产品。(G/TBT/N/MEX/17)
2、墨西哥卫生部联邦健康风险保护委员会(Ministry of Health Federal Commission for Health Risk Protection)于2009年5月7日发布通报《墨西哥官方标准草案PROY NOM 248 SSA1 2006 草药良好生产规范》。该标准草案规定了草药生产的最低要求,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质良的产品。该标准适用于墨西哥境内所有生产、贮存、分销用于墨西哥国内市场的人用草药的企业。(G/SPS/N/MEX/215)
七、日本
1、日本国土交通省于2009年5月28日发布通报《部分修订道路车辆等安全法规》。日本此次修订了与车顶灯、门锁开关和车门保持件、乘用车制动器、安全带、座椅等相关的法规,以便使其与基于“1958年协定”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的法规Nos. 11、 13H、 16、 17、 98、 112等相一致,并且修订了碰撞中燃料泄漏等方面的相关法规。拟批准时间为2009年7月。实施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车顶灯法规的装置的型式认定法规的修正案的拟生效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其它修正案的拟生效时间为2009年7月22日。(G/TBT/N/JPN/299)
2、日本健康劳动福利部于2009年5月13日发布通报《食品卫生法项下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修订农化残留物标准)修订案》。该修订案为新烟碱类(Imicyafos)、Pyrasulfotole、越霉素A(Destomycin A)及特卡霉素(Terdecamycin)拟定了最大残留限量(MRLs)。(G/SPS/N/JPN/229)
八、印度尼西亚
1、印度尼西亚工业部农业和化学司于2009年4月30日发布通报《工业部关于强制执行印尼国家标准SNI 01-3553-2006包装饮用水的法令草案》。该法令草案规定了所有国产、进口、在国内分销和销售的包装饮用水产品应满足的SNI要求——印尼国家标准SNI 01-3553-2006。拟批准时间为通报后2个月,拟生效时间为批准后3个月。(G/TBT/N/IDN/29)
九、美国
1、美国能源部(DOE)于2009年5月11日发布通报《能源节约计划:关于通用荧光灯(GSFL)和白炽反光灯(IRL)的能源节约标准;规则提案》。美国能源部正在提议修订关于某些通用荧光灯和白炽反光灯的能源节约标准,以及当前标准没有覆盖的某些另外的通用荧光灯新的能源节约标准。(G/TBT/N/USA/464)
2、美国联邦航空局(FAA)于2009年5月11日发布通报《涡轮发动机产生动力的飞机的排放标准;最终规则》。该最终规则修订了涡轮发动机产生动力的飞机的排放标准,并将其合编入美国环保署(EPA)采用的标准。该最终规则还修订了某些废气排放的测试程序,这些程序是基于国际民航组织(ICAO)关于氮氧化物(NOX)气体排放标准的。该规则将按照要求使联邦法规法典(CFR)第14编第34部分的标准与联邦法规法典第40编第87部分相一致。拟批准时间为2009年4月28日,拟生效时间为2009年6月29日。(G/TBT/N/USA/465)
3、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部(HH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于2009年5月11日发布通报补遗《禁止在动物食品或饲料中使用的物质;确认最终规则的生效日期》。食品药品管理局确认,在2008年4月25日的联邦纪事【联邦纪事(FR)第73卷第22720项】上公布的,标题为“禁止在动物食品或饲料中使用的物质”的最终规则生效日期为2009年4月27日。(G/TBT/N/USA/147/Add.1)
4、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部(HH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于2009年5月11日发布通报补遗《器官特异性警告;人用非处方内服止痛药、退热药,以及抗风湿药品;最终规则》。食品药品管理局已经发布了最终规则,对器官特异性警告,以及非处方内服止痛药、退热药,以及抗风湿药品(IAAA)的标签提出新要求。新的标签告知消费者使用退热净存在肝脏损伤的危险,使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存在胃出血的危险。新的标签要求适用于所有非处方IAAA药品。生效日期为2010年4月29日,实施日期为2010年4月29日。(G/TBT/N/USA/229/Add.1)
5、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查服务部(APHIS)于2009年5月11日发布通报补遗《某些基因工程生物体的进口、州际间移动,以及向环境中的释放;规则提案》。动植物健康检查服务部于2009年4月29日召开一次关于其规则提案,某些基因工程生物体的进口、州际间移动,以及释放到环境中的,论点集中的公众会议。提意见的最终期限延长到2009年6月29日。(G/TBT/N/USA/285/Add.5)
6、美国堪萨斯州竞赛与博彩委员会于2009年5月11日发布通报补遗《电子赌博机,部分批准法规KAR 112-110-1 至 -13》,其通过该部分批准法规制定了管理电子赌博机的规定。生效时间为2009年5月1日。(G/TBT/N/USA/429/Add.1)
7、美国交通部(DOT)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于2009年5月18日发布通报补遗《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车顶抗挤压;逐渐采用报告要求;最终规则》。该最终规则更新了车顶抗挤压安全标准。首先,对于目前属于该标准的车辆,即,车辆总重量(GVWR)为2,722千克(6,000磅)或低于该重量的乘用车辆和多种用途的乘用车辆、卡车和公共汽车,该规则将其必须在指定的测试中承受得住的车顶结构效果强度从车辆卸载重量的1.5倍增加到车辆卸载重量的3.0倍。其次,该规则扩大了该标准的适用性,使得该标准也适用于车辆总重量(GVWR)为2,722千克(6,000磅)以上的,但不超过4,536千克(10,000磅)的车辆,并对这些新纳入标准范围的车辆规定了1.5倍车辆卸载重量的强度要求。第三,该规则要求所有上述车辆在两侧的测试,而不是单侧的测试中达到指定的强度要求。第四,在测试的期间除了现有的车顶挤压量的限制之外,该规则还规定了新的头上空间(即生存空间)要求。本规则同样还包括了许多特殊的规定,其中包括一些涉及前导时间、针对多阶段制造商、改装商,以及生产量少的制造商的需要。生效日期:该最终规则修订联邦法规法典(CFR)的日期是2009年7月13日。在该规则中列出参照编入的出版物由联邦纪事的主任从2009年7月13日起批准。实施日期:1)车辆总重量(GVWR)为2,722千克(6,000磅)或低于该重量的乘用车辆和多种用途的乘用车辆、卡车和公共汽车,本最终规则对于这些车辆逐步采用更新的车顶抗挤压要求,这些逐步采用的要求从2012年9月1日开始。2015年9月1日前,所有这些车辆必须达到更新的要求(有某些例外)。分阶段生产的车辆和改装的车辆在2016年9月1日开始需要达到该最终规则所规定的新要求;2)车辆总重量(GVWR)为2,722千克(6,000磅)以上,但不超过4,536千克(10,000磅)的车辆须从2016年9月1日开始达到该最终规则所规定的新要求(有某些例外)。分阶段生产的车辆和改装车辆在2017年9月1日开始须要达到该最终规则所规定的新要求。(G/TBT/N/USA/138/Add.3)
8、美国能源部(DOE)于2009年5月18日发布通报《某些工业设备节能计划:商用供暖、空调及水暖设备节能标准和检测程序;法规提案》。美国能源部拟修订商用快装锅炉节能标准,并批准一个新的冷却能力在240,000 Btu/h 和760,000 Btu/h之间、效率水平符合美国采暖、制冷与空调工程师学会(ASHRAE)标准90.1-2007规定的水冷和蒸发冷却商用柜式空调和热泵节能标准。能源部还拟修订商用快装锅炉检测程序。(G/TBT/N/USA/466)
9、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署空气资源委员会于2009年5月20日发布通报补遗《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2009;CA 19063, CCR第13编 第1961, 1962, 1962.1, 1976, 1978, 2032条;》。将评议期延长至2009年5月27日。(G/TBT/N/USA/441/Add.1)
10、美国美国农业部(USDA)农产品销售局于2009年5月26日发布通报《在爱达荷州某些指定的县和俄勒冈州马虑尔县种植的马铃薯,以及进口的马铃薯;放宽尺寸要求》。该规则将修订尺寸要求,规定其它方面达到美国1级要求的各种较优等尺寸的 (直径\3/4\ 英寸至 1\5/8\英寸)马铃薯可以被接受,并且只要圆形马铃薯的包装容器上有以等级标识的尺寸,也不再考虑尺寸问题而予以接受。(G/TBT/N/USA/467)
11、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HHS)于2009年5月26日发布通报补遗《呼吸机的质量保证要求》,通报其拟将在2008年12月10日的联邦纪事【联邦纪事(FR)第73卷第75045项】上公布的,关于呼吸机质量保证要求的法规制定提案通告重开评议期到2009年10月9日为止。该评议期先前于2009年4月10日结束。(G/TBT/N/USA/435/Add.2)
12、美国罗得岛州环境管理局空气资源办公室于2009年5月26日发布通报补遗《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RI 3719 2009》,宣布该修正案正式通过。该修正案修订了控制消费品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规则,共限定了102个种类的消费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生效日期:2009年6月4日。(G/TBT/N/USA/453/Add.1)
13、美国罗得岛州环境管理局空气资源办公室于2009年5月26日发布通报补遗《控制由建筑和工业维护用品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RI 3720 2009》,通报修正案已正式通过。该修正案修订了控制建筑和工业维护涂料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规则,共限定了 53个种类的建筑和工业维护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生效日期:2009年6月4日。(G/TBT/N/USA/454/Add.1)
14、美国罗得岛州环境管理局空气资源办公室于2009年5月26日发布通报补遗《控制由粘合剂和密封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RI 3721 2009》,通报该规则已正式通过。该规则制定了控制粘合剂和密封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要求,限定了40个种类粘合剂和密封剂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生效日期:2009年6月4日。(G/TBT/N/USA/455/Add.1)。
15、美国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HHS)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于2009年5月27日发布通报补遗《闭路式救生呼吸器认可测试及标准》。卫生与人类服务部拟将在2008年12月10日的联邦纪事【联邦纪事(FR)第73卷第75027项】上公布的,关于闭路式救生呼吸器认可测试及标准的规则提案重开评议期到2009年6月19日为止。(G/TBT/N/USA/438/Add.2)
16、美国于2009年5月1日发布通报补遗,以最终法规的形式修改了二嗪农(Diazinon)残留限量的废止规定,将葡萄内0.75 ppm的二嗪农限量沿用到2010年9月10日。(G/SPS/N/USA/1806/Add.2)
17、美国于2009年5月8日发布通报补遗《禁止在动物食品或饲料中使用的物质; 最终法规: 确认生效日期; 规定执行日期》。2009年4月24日, 美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确认2009年4月27日为2008年4月25日BSE饲料法规的生效日期。FDA还规定了2009年10月26日为该法规的执行日期。(G/SPS/N/USA/1792/Add.2)
18、美国于2009年5月13日发布通报补遗《五氟磺草胺(penoxsulam); 杀虫剂许可限量
》。该最终法规规定了以下作物内/表五氟磺草胺(Penoxsulam)的残留许可限量为0.01 ppm:杏壳、葡萄、坚果14组、开心果。(G/SPS/N/USA/1857/Add.1)
19、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于2009年5月13日发布通报补遗《最终法规执行政策指南(CPG)——事先通知第110.310节“2002年公众健康安全保障和生物恐怖活动防范与应对法”项下食品的进口事先通告(文案号:FDA-2007-D-0487) (前文案号20070-0260)》。该CPG 为FDA及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CBP)工作人员执行2002年公众健康安全保障和生物恐怖活动(反恐法)和其它要求食品进口事先通报的法规提供了书面指南。(G/SPS/N/USA/690/Add.10)
20、美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于2009年5月14日发布通报《拟定法规:植物卫生处理; 更新处理计划的场所和程序(文案号:APHIS-2008-0022)》。动植物健康检验局拟修订7 CFR,部分305内的植物卫生处理法规,删除法规内原批准处理及处理计划名单,保留实施处理及认证或批准处理设施的一般要求,同样还删除了7CFR第III章内其它地方的处理计划。获批准的处理计划将刊登在互联网上的植物保护与检疫处理手册上。动植物健康检疫局还拟制定更改处理计划公布和评议的新程序,以简化和加快处理计划的增加、修改和删除程序。(G/SPS/N/USA/1924)
21、美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于2009年5月26日发布通报《关于番茄灼烧病毒(Tomato torrado virus,TOTV)和番茄曲叶病毒(Tomato Severe Leaf Curl Virus,ToSLCV)的联邦法令》。美国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将根据2000年6月20日版的《植物保护法》制定一项联邦法令,以禁止感染上述两种病毒的番茄植株(不包括种子)入境,加拿大除外。该法令将于2009年6月1日生效。(G/SPS/N/USA/1925)
22、美国环保署于2009年5月27日发布通报补遗《克百威(Carbofuran),最终法规,限量废止》。美国环保署将废除各种克百威限量。该最终法规将于2009年8月13日生效。(G/SPS/N/USA/1847/Add.1)
23、美国环保署(EPA)于2009年5月29日发布通报《莠灭净(Ametryn)、双甲脒(Amitraz)、高脂肪酸含量的铵基皂盐【Ammonium Soap Salts of Higher Fatty Acids (C8-C18 saturated; C8-C12 unsaturated)】、联苯三唑醇(Bitertanol)、铜等,拟定残留限量》。EPA拟废除一些物质的限量豁免,其中包括杀菌剂硝基五氯苯(pentachloronitrobenzene)和三唑醇(Triadimenol),除草剂莠灭净(Ametryn)、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和扑草净(Prometryn),杀虫剂双甲脒(amitraz)和矿物油。EPA还拟修订杀菌剂联苯三唑醇(Bitertanol)和杀虫剂马拉硫磷(Malathion)的部分限量,为杀菌剂铜和硝基五氯苯(pentachloronitrobenzene)、除草剂扑草净(Prometryn)、杀虫剂马拉硫磷(Malathion)、脱叶剂/干燥剂氯酸钠(sodium chlorate)制定新的豁免要求,还将修订高脂肪酸含量的铵基皂盐的限量。(G/SPS/N/USA/1928)
24、美国环保署于2009年5月29日发布通报《灭特座(Metconazole),杀虫剂残留限量》。
该最终法规规定了灭特座5-[(4-chlorophenyl)-methyl]-2,2-dimethyl-1-(1H-1,2,4- triazol-1-ylmethyl)cyclopentanol及其代谢产物和降解产物在下列作物中的残留限量:
双低菜籽0.04 ppm; 饲用玉米青饲料3.0 ppm; 饲用玉米粒0.02 ppm; 饲用玉米秣草4.5 ppm; 爆粒玉米0.02 ppm;爆粒玉米秣草4.5 ppm; 甜玉米青饲料3.0 ppm;去皮的甜玉米棒0.01 ppm; 甜玉米秣草at 4.5 ppm; 未脱绒棉籽0.25 ppm; 轧棉肉副产品8.0 ppm; 蛋0.04 ppm; 甘蔗茎的临时限量1.6 ppm; and 蔗糖3.2 ppm.
拟批准日期:2009年5月7日(G/SPS/N/USA/1929)
十、加拿大
1、加拿大交通部(TC)于2009年5月20日发布通报《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修正提案》。该修正提案将对机动车辆安全法规提出几个较小的修订,阐明和修正不同的现行法规。另外,该修正案将提出一种新的计算指定座位容量的方法,将设计供在轮椅中的人使用的空间包括在内。要求这种计算指定座位容量的新方法适当规定具有几个轮椅空间的某一车辆的指定种类。(G/TBT/N/CAN/263)
2、加拿大交通部(TC)于2009年5月28日发布通报《小型船舶法规提案》。现行小型船舶法规是加拿大交通部管理加拿大小型船舶安全设备和建造要求的主要监管机制。该法规规定了游艇许可制度监管框架,以及某些小型船舶安全操作要求。由于加拿大船舶法(CSA 2001)于2007年6月生效,因此必须复审和修订现行的小型传播法规以使其与新法律一致。根据新的CSA 2001制定的小型船舶法规提案拟完全代替根据原CSA制定的现行法规。该法规提案适用于所有尺寸的游艇和人力船只及重量在15吨以下、载客不超过12人的非游艇小型船舶。该法规提案提供了一些以前不允许的小型船舶建造和稳定性选择方案(包括引用美国和欧洲标准),并规定了与美国和欧洲一致的小型船舶建造认证程序。(G/TBT/N/CAN/264)
3、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于2009年5月28日发布通报《增加有毒物质至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一览表1的法令提案》。该提案拟将下列物质增加至CEPA 1999一览表1有毒物质清单中:
•硫脲(CAS No. 62-56-6)
•异戊二烯(CAS No. 78-79-5)
•环氧氯丙烷(CAS No. 106-89-8)
•铬酸铅(CAS No. 1344-37-2)
•钼红(CAS No. 12656-85-8)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CAS No. 541-02-6)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CAS No. 556-67-2)
•2,4,6-三叔丁基苯酚(CAS No. 732-26-3)
(G/TBT/N/CAN/265)
4、加拿大环境好卫生部于2009年5月28日发布通报《增加有毒物质至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一览表1的法令提案》。该法令提案拟将4,4'-(1-甲基亚乙基)双酚(双酚A)【美国化学文摘服务社登记号(CAS RN) 80-05-7】增加至CEPA 1999一览表1有毒物质清单中。(G/TBT/N/CAN/266)
5、加拿大环境好卫生部于2009年5月28日发布通报《增加有毒物质至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99一览表1的法令提案》。该法令提案拟将下列物质增加至CEPA 1999一览表1有毒物质清单中:
•乙二醇甲醚乙酸酯(CAS No. 110-49-6);
•二乙二醇单甲醚(CAS No. 111-77-3);
•2-甲氧基-1-丙醇(CAS No. 1589-47-5);
•甲苯胺红(CAS No. 2425-85-6)
(G/TBT/N/CAN/267)
6、加拿大卫生部于2009年5月28日发布通报《食品与药品法规修订提案(项目No. 1595—一览表F)》。该提案拟将4种药物成分增加至食品与药品法规一览表F第I部分:
1)达比加群及其盐类和衍生物是一种用于防止全髋关节置换术或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腿部或肺部静脉形成血栓的抗凝血剂(血液稀释剂)。其使用需要由执业医师个别指导和直接监督。患者还需要其它药物治疗和实验室常规监测。达比加群及其盐类和衍生物在正常治疗剂量下可能导致不良或严重的副作用。
2)奈拉滨用于治疗名为急性T细胞型淋巴母细胞白血病(T-ALL)和T细胞型淋巴母细胞淋巴瘤(T-LBL)的特殊类型癌症,用于使用2种以上化疗方案之后无反应或复发的患者。奈拉滨应在有抗癌药物使用经验的执业医师监督之下施药。奈拉滨在正常治疗剂量下可能导致不良或严重的副作用。
3)尼罗替尼及其盐类用于治疗名为Ph阳性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ML)的血癌,用于抗拒或不能忍受至少一次初始治疗的成年患者。(其使用)需要由执业医师个别指导和直接监督。患者还需要实验室常规监测。尼罗替尼及其盐类在正常治疗剂量下可能导致不良或严重的副作用。
4)利伐沙班是一种用于防止全髋关节置换术或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静脉形成血栓的抗凝血剂(血液稀释剂)。(其使用)需要由执业医师个别指导和直接监督。患者还需要其它药物治疗和实验室常规监测。利伐沙班在正常治疗剂量下可能导致不良或严重的副作用。
一览表F(处方药)地位的管控级别与每种药物成分的风险因素是一致的。执业医师的监督是必须的,以确保在包含此药物成分的药物被使用之前充分考虑风险/效益信息,及确保药物治疗得到严格监控。
一览表F是一个销售受到食品和药品法规C.01.041 至C.01.049条管制的药物成分清单。一览表F第I部分列出了人用和兽用处方药药物成分。一览表F第II部分列出的成分,用于人要求处方,但如果其标称为兽用或其形式不适用于人,则不需要处方。
(G/TBT/N/CAN/268)
7、加拿大于2009年5月13日发布通报《拟定最高残留限量: 氟菌唑(Triflumizole) (PMRL2009-11): 延长评议期》,将拟定最高残留限量氟菌唑(Triflumizole) (PMRL2009-11)的评议期延期到2009年6月3日。(G/SPS/N/CAN/385/Add.1)
8、加拿大于2009年5月13日发布通报《拟定最高残留限量: 赛座灭(Cyazofamid) (PMRL2009-10): 延长评议期》,将拟定最高残留限量塞座灭(PMRL2009-10)的评议期延期到2009年6月3日。(G/SPS/N/CAN/384/Add.1)
9、加拿大于2009年5月20日发布通报《制定最大残留限量: 环丙氨嗪(Cyromazine)》。
G/SPS/N/CAN/366(2008年12月3日)通报的环丙氨嗪(Cyromazine)拟定最高残留限量的文件于2009年5月8日被批准生效(EMRL2009-06)。(G/SPS/N/CAN/366/Add.1)
10、加拿大于2009年5月20日发布通报《制定最高残留限量: 恶唑菌酮(famoxadone)》。
G/SPS/N/CAN/356(2008年11月25日)通报的恶唑菌酮(famoxadone)拟定最大残留限量的文件于2009年5月8日被批准生效 (EMRL2009-05)。(G/SPS/N/CAN/356/Add.1)
十一、澳大利亚
1、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于2009年5月8日发布通报《第M1003号提案评估报告– 最高残留限量(2008年4、5、6、8月)》。该提案拟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调整不同农畜化学物某些最高残留限量(MRLs),使其与国家其它关于安全有效使用农畜化学物的相关法规保持一致,并调整食品中某些化学物残留限量,以便相关国际标准保持一致。(G/SPS/N/AUS/232)
十二、新西兰
1、新西兰农林部生物安全局于2009年5月7日发布通报《进口车辆及机械的进口卫生标准》。新西兰将根据1993年的生物安全法对进口车辆与机械的生物安全要求。拟批准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拟生效日期为2010年7月1日。(G/SPS/N/NZL/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