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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份WTO/TBT通报
2008-11-13 14:27  文章来源: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按国家分)

  一、欧盟

  1、欧盟于2008年7月9日发布了《对关于营养标签的理事会指令90/496/EEC中有关日推荐量、能量转换系数和定义方面进行修正的委员会指令草案》。该提议的指令草案将对关于营养标签的理事会指令90/496/EEC中有关日推荐量、能量转换系数和定义(“纤维”的定义)方面进行修正。(G/TBT/N/EEC/198)

  2、欧盟于2008年7月9日发布了《为了适应技术进步,对关于肥料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2003/2003附录I至附录IV进行修正的委员会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将允许在更多种类的氮化肥中的使用硝化和脲酶抑制剂;允许使用硫酸铵与小剂量硝酸钙的混合物作为加工助剂;在提议法规草案附件5的某些分析方法中阐明碘浓度的表示方法。(G/TBT/N/EEC/199)

  3、欧盟于2008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促进再生能源的能源利用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提案》。为了达到欧盟的再生能源政策的目标,欧委会要求到2020年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中应占20%的比例,各成员国必须达到运输领域生物燃料使用占10%比例的最低捆绑目标。(G/TBT/N/EEC/200)

  4、欧盟于2008年7月21日发布了《关于不将氯酸盐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并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委员会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规定了氯酸盐将不包括在共同体许可清单中,成员国必须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该决议草案仅涉及这种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成员国关于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MRL)无影响。(G/TBT/N/EEC/201)

  5、欧盟于2008年7月21日发布了《关于不将糠菌唑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并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委员会决议草案》。该草案规定了糠菌唑将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成员国必须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该决议草案仅涉及这种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成员国关于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MRL)无影响。(G/TBT/N/EEC/202)

  6、欧盟于2008年7月21日发布了《关于不将草萘胺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并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委员会决议草案》。该草案规定了草萘胺将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成员国必须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该决议草案仅涉及这种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成员国关于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MRL)无影响。(G/TBT/N/EEC/203)

  7、欧盟于2008年7月24日发布了《对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ACH)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IV和附录V进行修正的委员会法规草案》。提议的法规将修正REACH法规的附录IV和附录V。这些附录对众多物质的注册、下游用户和评估义务给予豁免。此次提议的措施将增加豁免物质的种类,同时也将对已有的某些豁免进行删除或限制。(G/TBT/N/EEC/204)

  8、欧盟于2008年7月3日发布了《规定角黄素最大残留限量(对指令2003/7/EC规定的条件做出补充)的委员会法规草案》。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建议,该提议的法规草案将修正饲料着色剂角黄素的现行许可使用条件,喂食含角黄素饲料的动物源性食品规定最大残留限量。(G/SPS/N/EEC/330)

  9、欧盟于2008年7月14日发布了《对关于着色剂和甜味剂以外的食品添加剂纯度准则的指令96/77/EC进行修正的委员会指令草案SANCO/569/2008》。该指令草案更新了以下食品添加剂的纯度准则:通过改性(糖)生产工艺生产的乳酸链球菌肽;褐藻酸及其盐的甲醛含量;瓜尔胶(将范围扩大到部分解聚的瓜尔胶);碳酸镁;氢化钙和氧化钙(关于其镁、碱金属盐和铅的含量);蜂蜡(关于其铅含量)和微晶蜡(G/SPS/N/EEC/331)


  二、南非

  1、南非农业部于2008年7月31日发布了《在南非销售的菜籽油的等级、包装和标志的法规草案》。该提议的法规涉及菜籽油的质量标准、包装和标志要求、取样、检验方法以及罚则。法规附录列出了不同等级菜籽油的标准和差别。(G/TBT/N/ZAF/82)

  2、南非农业部于2008年7月31日发布了《在南非销售的苹果的等级、包装和标志的法规草案》。该提议的法规涉及苹果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包装要求、可追溯性要求、标志要求、禁止事项、取样程序、检验方法以及罚则。法规附录列出了不同等级菜籽油的标准和差别。(G/TBT/N/ZAF/83)

  3、南非农业部于2008年7月31日发布了《在南非销售的梨的等级、包装和标志的法规草案》。该提议的法规涉及梨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包装要求、可追溯性要求、标志要求、禁止事项、取样程序、检验方法以及罚则。法规附录列出了不同等级菜籽油的标准和差别。(G/TBT/N/ZAF/84)

  4、南非卫生部食品控制局于2008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体系)法规的第R.546号修正案,规定某些落花生的加工者必须执行HACCP。(G/SPS/N/ZAF/24)

  5、南非卫生部食品控制局于2008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食品中菌类产生毒素限量的法规的第R.512号修正案,规定了小麦、黑麦、大麦和燕麦中麦角菌簇(ergot sclerotia)不得超过0.05%(m/m)。(G/SPS/N/ZAF/25)


  三、巴西

  1、国家计量、标准化与工业质量协会(Inmetro)于2008年7月10日发布了《危险品陆地运输用包装的部颁法案草案》。该部颁法案草案规定了陆地运输危险品用翻新包装的合格评定程序。(G/TBT/N/BRA/291)

  2、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于2008年7月11日发布了《2008年6月10日第89号部颁法案草案》,就批准一项标准指令征求公众意见。该标准指令涉及:饮料和醋酸发酵物及其原料样品的收集和使用程序(附录I);进口饮料和醋酸发酵物的取样程序(附录II);饮料和醋酸发酵物的进出口程序(附录III)。(G/TBT/N/BRA/292;G/SPS/N/BRA/443)

  3、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动植物卫生秘书处于2008年7月11日发布了《2008年6月6日第91号部颁法案草案》,就必须提供兽医处方的受控物质和含此类物质的产品的贸易规定征求公众意见。(G/TBT/N/BRA/293;G/SPS/N/BRA/446)

  4、国家计量、标准化与工业质量协会(Inmetro)于2008年7月24日发布了《危险品陆地运输用便携式罐的部颁法案草案》。该部颁法案草案规定了危险品陆地运输用便携式罐的合格评定程序。(G/TBT/N/BRA/294)

  5、国家计量、标准化与工业质量协会(Inmetro)于2008年7月24日发布了《危险品陆地运输用包装的部颁法案草案》。该部颁法案草案规定了危险品陆地运输用包装的合格评定程序。(G/TBT/N/BRA/295)

  6、巴西卫生监督局于2008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磷化氢的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柠檬种植中使用磷化氢(茎干施用)。(G/SPS/N/BRA/447)

  7、巴西卫生监督局于2008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高效氰戊菊酯的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在马铃薯和柠檬种植中使用高效氰戊菊酯(叶部施用)。其中,马铃薯中的MRL为0.01 mg/kg,安全期7天,柠檬中的MRL为0.05 mg/kg,安全期7天。(G/SPS/N/BRA/448)

  8、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巴西卫生监督局和巴西环境和可再生天然资源学会于2008年7月9日发布了《第94号部颁法案草案》,就以外推法对缺乏植物检疫支持的植物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程序和准则征求公众意见。(G/SPS/N/BRA/451)

  9、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于2008年7月9日发布了《2008年6月18日第36号标准指令》,批准了综合性瓜类生产技术标准。(G/SPS/N/BRA/452)

  10、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于2008年7月9日发布了《2008年6月18日第37号标准指令》,批准了综合性桃子生产技术标准。(G/SPS/N/BRA/453)

  11、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动植物卫生秘书处、巴西卫生监督局和巴西环境和可再生天然资源学会于2008年7月14日发布了《2008年6月20日第2号联合标准指令》,规定了根据附录I中所列活性成分,应在技术产品研究中进行调查的毒理学和环境杂质。(G/SPS/N/BRA/455)

  12、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于2008年7月14日发布了《2008年6月30日第40号标准指令》,规定了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口的管理和检验程序。它还废止了2002年12月19日的第67号标准指令。(G/SPS/N/BRA/456)

  以下为增补上月份的通报:

  1、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动植物卫生秘书处于2008年6月24日发布了《2008年5月2日第69号部颁法案》,批准了有关葡萄酒和葡萄制品及其生产设施注册的规则、要求和程序以及注册证书的颁发规定。(G/TBT/N/BRA/287)

  2、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动植物卫生秘书处于2008年6月24日发布了《2008年5月21日第30号标准指令》,规定了热带草料植物种子生产和销售的规则。(G/TBT/N/BRA/288)

  3、G/TBT/N/BRA/287与上月已提供的G/SPS/N/BRA/434相同。

  4、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动植物卫生秘书处于2008年6月24日发布了《2008年6月10日第88号部颁法案》,就关于认可莫科疾病(Ralstonia solanacearum Race 2)非疫区的规则以及在有害生物风险管理系统方法中使用综合性措施的规则的标准指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G/SPS/N/BRA/444)

  5、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动植物卫生秘书处于2008年6月26日发布了《2008年6月6日第86号部颁法案》,就关于国家水生动物健康项目的技术法规附录及相关标准指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G/SPS/N/BRA/445)


  四、菲律宾

  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和产品标准局于2008年7月7日发布《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 601:2008卡拉胶 食品级别 规范》。本通报对通常用作乳化剂、粘结剂、增稠剂、胶凝剂或稳定剂的卡拉胶和红藻类海藻(红藻)加工的琼芝属海藻制品(PES)规定了质量要求及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方法。(G/TBT/N/PHL/100)


  五、韩国

  1、韩国技术标准局于2008年7月10日发布《电器安全标准修正提案,I. K 60065;II. K 60065(第7版)》。I. 关于K 60065[音频、视频及类似的电器]
第5.1h)款应当修订如下:应当显示可以由通用电源装置提供的电器额定功率消耗;在额定电压的标准消耗应当不超过标定值的10%。
第5.1j)款中增加如下内容:应当显示用于连接交流主电源的电器的额定功率消耗;对于直流电源装置,可以显示额定的电流消耗或额定的功率消耗;在额定电压的标准消耗不应当超过标定值10%。
II. 关于K 60065(第7版)[音频、视频及类似的电器]
第5.1g)款将修订如下:应当显示可以由通用电源装置提供的电器额定功率消耗。
第5.1i)款将修订如下:应当显示用于连接交流主电源的电器的额定功率消耗;对于直流电源装置,可以显示额定的电流消耗或额定的功率消耗。
此修正提案的拟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09年3月1日。(G/TBT/N/KOR/178)

  2、韩国知识经济部于2008年7月10日通报其将部分修订涉及进口货物原产地标签的法规,以使进口货物原产地标识的原则与国际标准相一致。该法规规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标识应当依照第75.1条标示在每一件货物上。然而第75.2条规定的情况除外。此次修订在75.2中的例外情况中增加如下内容:1)由于进口货物的外观的原因(即,诸如榴莲、橙子和香蕉的蔬菜或水果),使其原产地不会产生误解;2)海关专员与知识经济部讨论后批准的货物。拟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08年7月4日。(G/TBT/N/KOR/179)

  3、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于2008年7月10日通报了《关于提供小包装药品的法规修正提案》。考虑到附加成本,本提案对政府补贴的基本药品和其它价值50韩元内的便宜药品免除了提供小包装产品的要求;小包装药品提供数量的计算将考虑库存产品,现行要求的小包装药品的提供量超过了药房和医院需要,从而给药品制造商或进口商增加了负担;为了防止不合理的库存量,以及促进分销,小包装产品的名称和产量信息、批发商的名称等信息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G/TBT/N/KOR/180)

  4、韩国食品农林渔业部于2008年6月10日通报《水生动物疫病控制法案》。韩国国会 2007年12月21日公布了水生动物疫病控制法案。该法案自公布日后1年内生效。韩国食品农林渔业部拟通过本通报将其所采取的新措施通知给各成员。法案主要内容如下:1)本法案的目的是防止韩国水生动物疫病的爆发与扩散;2)防止水生动物疫病的方式是水生疫病的通报、健康监测、消毒或销毁、风险分析及进/出口检疫;3)应向主管机构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有真鲷虹彩病毒(RSIV)、鲤春病病毒(SVC)、灰鲳虹彩病毒病、病毒性神经坏死病(VNN)、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病(VHS)、EUS、传染性胰脏坏死病(IPN)、综合征病毒白斑综合症病毒(WSSV)、YHD及其它在执行法规中拟定的疫病;4)经有资质的诊断实验室确定的疫病要接受强制的控制、监测、流动管理或灭除;5)所有向韩国出口的活水生动物(如鱼、软体动物及虾)、蛋或配偶子必须声明无所列疫病;6)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局是进行活水生动物国际贸易的边境站,提供检疫服务及制备国际水生动物健康证书;7)主管机构每5年将公布一次水生动物健康控制指南。(G/SPS/N/KOR/284)

  5、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于2008年7月1日通报了《食品标准与规范修正案草案》。该草案修订或制定了包括双胍辛胺(iminoctadine) 在内的39种农产品杀虫剂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及包括双炔酰菌胺(mandipropamid)在 内的11种人参杀虫剂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该草案放宽了冷藏水果和蔬菜的储存和分销标准,从禁止在室温条件下分销的冷藏品名单中删除了水果和蔬菜。(G/SPS/N/KOR/285)

  6、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于2008年7月1日通报了《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与规范的修正案草案》。该草案规定了双酚A(Bisphenol A)与苯酚(phenol)和叔丁基苯酚(tertiary butyl phenol)结合的迁移限量,并在聚碳酸酯、硅树脂及环氧树脂的迁移规范中对双酚A规定了单独标准。该草案在“金属材料”中对金属材料的各种参数所了规范,并增加了金属材料内镍与铬的迁移限量。(G/SPS/N/KOR/286)


  六、墨西哥

  1、墨西哥卫生部于2008年7月7日通报了《墨西哥官方标准草案PROY-NOM-243-SSA1-2005产品和服务 乳、配方乳、组合乳制品,以及乳制品的副产品 卫生规定和规范 测试方法》。该标准规定了乳、配方乳、组合乳制品,以及乳制品的副产品的卫生和营养规范。本标准在整个墨西哥境内对涉及加工或进口乳、配方乳、组合乳制品,以及乳制品的副产品的自然人和法人具有约束力。(G/TBT/N/MEX/145)

  2、墨西哥卫生部于2008年7月7日通报了《墨西哥官方标准草案PROY-NOM-244-SSA1-2005家庭用水处理设备及杀菌剂 健康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家庭用水处理设备及杀菌剂的健康要求和特性参数。该标准约束墨西哥境内加工(如生产、包装、处理和存储等)和进口上述设备及杀菌剂的自然人和法人。(G/TBT/N/MEX/146)

  3、墨西哥劳动和社会福利部于2008年7月7日通报了《墨西哥官方标准草案PROY- NOM-005-STPS-2004 危险化学物质处理 工作场所的安全、健康要求及程序》。该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物质处理风险控制的最低职业安全和健康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墨西哥境内所有处理会影响工人健康或导致设备损坏的危险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G/TBT/N/MEX/147)

  4、墨西哥能源部于2008年7月7日发布紧急通报《墨西哥官方标准NOM-EM-011/2-SESH-2008非金属液化石油气罐 规范和检验方法》。该标准规定了在墨西哥境内销售的复合材料全镀层液化石油气罐的规范和检验方法以及合格评定程序。该标准的拟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08年6月28日。(G/TBT/N/MEX/148)


  七、日本

  1、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08年6月24日通报了《<工业安全和健康法>执行令修正案》。日本政府禁止生产的含石棉产品的范围已经于2007年10月1日扩大(参见日本的通报G/TBT/N/JPN/198)。此外,日本政府将禁止生产目前尚未禁止生产的某些含石棉的产品(诸如用于国内现有的化学和钢铁工业设备等包装的产品)。(G/TBT/N/JPN/261)

  2、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08年7月18日通报其部分修订了《日本药典》第15版本。根据《药事法》第41条的规定,厚生劳动省修订了日本药典第15版本(肝素钠的规范)。该修订的拟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08年7月底。(G/TBT/N/JPN/262)


  八、加拿大

  1、加拿大卫生部于2008年6月5日通报《烟草产品信息法规修正提案》。《烟草产品信息法规》对加拿大境内零售的烟草产品上必须标明的信息进行了规定。此次加拿大卫生部拟根据《烟草法》的相关规定,删除《烟草产品信息法规》中需要列出有毒物质释放量数值的要求,同时对《烟草产品信息法规》中一些语言和文字表述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纠正。(G/TBT/N/CAN/243)

  2、加拿大卫生部于2008年7月4日发布《<食品药品法规>修正提案》,该提案拟将一种药品成分增补进《食品药品法规》目录F第I部分。 该药品成分说明:来那度胺(Lenalidomide),用于治疗患有某些类型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MDS),需要输注红细胞控制低红细胞数(贫血)的患者。来那度胺在正常的治疗剂量标准可能具有不良或严重的副作用,因此该药需要有具体的说明书或在医生的直接指导下使用,患者还可以要求常规的实验室监测。目录F是药品成分的列表,这些药品成分的销售根据《食品药品法规》的第C.01.041 至 C.01.049项加以管理。目录F的第I部分列出需要处方的人用和兽用药品成分。目录F的第II部分列出需要处方的人用药品成分,但如果标签上标注或其形状不适合人用的,作为兽用时不需要处方。(G/TBT/N/CAN/244)

  3、加拿大工业部于2008年7月4日发布通报《无线电通信法案》。加拿大工业部正在发行标题为“能够接收电视广播的无线电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BETS-7第2版,以及标题为“关于能够接收电视广播的无线电设备法规的信息”的TB-1第3版。对现行的BETS-7的修订反映了供家庭娱乐的电视接收设备市场当前的技术;规定了电视接收设备新的标签要求;以及允许利用工具(因特网、电子邮件、电子文档等)。从而,TB-1同样也进行了修订,以反映EBTS-7做出的上述修订。 BETS-7的第2版定义了接收设备的新类型,并且专门为以下每一种类型规定了新的技术要求: a)标准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要求,包括频道选择、噪声系数和辐射发射限值; b)标准电缆兼容电视接收设备和数字卫星电视接收 技术要求,包括频道选择、电缆输入传导发射、辐射发射限值,以及模拟美国全国电视系统委员会制式(NTSC)接收;c)辅助的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要求,包括频道选择和辐射发射限值;d)标准电缆兼容电视接收设备和模拟美国全国电视系统委员会制式(NTSC)接收的附加技术要求,包括噪声系数、邻近频道干扰、正常极性下的启动电流干扰、阻抗、接收机超载,以及镜象干扰。新的标签要求目前集中在三个主要种类的电视接收设备:标准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或模拟接收)、电缆兼容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或模拟),以及辅助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或模拟)。管理方面的修订简单涉及要求制造商的通报程序。该部目前要求申请者利用因特网电子邮件系统发送其电子版的通报,提供了一个可使用的官方电子信箱地址,但该部同样还为那些希望继续通过常规邮件发送其纸质形式通报的人提供了保持该惯例的方法。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6月21日。(G/TBT/N/CAN/245)

  4、加拿大食品检验局于2008年7月4日通报《种子法规修订提案》。本提案提出了更加灵活的品种注册制度以适应加拿大不同农作物区域的特殊需求并适当减少维持政府监管的监管费用。为了有效实现这一目的,本提案将把法规一览表III中要求品种注册的全部农作物清单,按品种注册3级要求分成3部分,对各部分继续要求基本品种注册信息,包括证明符合最低健康和安全标准的信息;确认新品种鉴定的信息;要求核查的信息;及种子认证需要的信息。然而,上述3部分拥有各自的预注册检验(田间试验和实验室检验)和价值评定要求。第I部分(现状):第I部分的农作物新品种注册需要预注册检验及价值评定以确定品种性能及是否等同于或优于其它品种。这部分农作物品种需要政府严格监管以确保品种符合最低性能标准。第II部分:第II部分的农作物新品种注册需要预注册检验,但不需要价值评定。这部分农作物品种需要政府监管以确认预注册检验数据的有效性,但价值评定相对于获得的收益很难或不能有效预测品种在市场上的效益。这部分农作物品种允许充分的灵活性以满足生产者及最终用户日益变化的品种需求。第III部分:第III部分的农作物新品种注册只有基本品种注册要求。如果预注册检验和价值评定被认为很难或无效的话,这部分农作物品种允许适当级别的政府监管。本修订提案的目的是创建一个灵活的制度框架。为符合草案要求,每个新部分必须至少包括一种农作物。因此,提案有充分理由和意见改变4种农作物的现行注册要求,将其列入新创建的部分。提案将荞麦和红花列入第II部分,向日葵和马铃薯列入第III部分。所有其它农作物或列入第I部分,或保持现状免除品种注册。预计受法规修订影响,未来农作物在一览表中的位置可能变化,变化的理由和意见通过农作物特别咨询确定。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6月28日。(G/TBT/N/CAN/246)

  5、加拿大环境部于2008年7月4日通报《磷浓度法规修订提案》。加拿大磷浓度法规(法规)于1989年生效,包括对衣物洗涤剂2.2%的浓度限制。磷浓度法规修订提案将扩大法规的范围以包括其它洗涤剂和清洁剂,并降低磷浓度许可限制值。修订提案特别规定:家用衣物洗涤剂的磷浓度限制值从目前的2.2% 降低到 0.5%;澄清2.2%的磷浓度限制值也适用于商业和工业用衣物洗涤剂;提出了0.5%的家用餐具洗涤剂磷浓度限制值(包括手工洗涤餐具用的肥皂和自动洗碗机用的洗涤剂);提出了0.5%的家用清洁剂磷浓度限制值。修订提案将于2010年7月1日生效。(G/TBT/N/CAN/247)

  6、加拿大于2008年7月18日通报G/TBT/N/CAN/190(2007年1月9日)中通报的多溴联苯醚法规修订提案于2008年6月19日被批准为多溴联苯醚法规。 法规于2008年6月19日生效。法规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canadagazette.gc.ca/partII/2008/20080709/html/sor218-e.html(英语)。(G/TBT/N/CAN/190/Add.2)

  7、加拿大健康部有害物管理协调局于2008年6月24日通报《拟定最高残留限量:噻苯哒唑(Thiabendazole) (PMRL2008-23)》。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两份提交意见,要求准许按良好生产规范混合使用两种酶—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派生α淀粉酶及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派生葡糖淀粉酶生产预熟儿童谷类食品。因此,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修改食品药物法规,准许按良好生产规范混合使用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派生α淀粉酶及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派生葡糖淀粉酶生产预熟儿童谷类食品。作为改进法规体系应答能力的一项措施,在启动法规修订程序正式修改法规的同时,特发布该临时营销许可(IMA),准许按良好生产规范的标准立即混合使用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派生α淀粉酶及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派生葡糖淀粉酶生产预熟儿童谷类食品。
 
  本拟订法规修订将使措施得以执行,以便准许销售上述使用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派生α淀粉酶及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派生葡糖淀粉酶生产的预熟儿童谷类食品。(G/SPS/N/CAN/341)


  九、印度

  1、印度卫生和家庭福利部于2008年6月27日通报《2008年的防止食品掺假规则(第2次修正案)》。本通报阐明了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各种标签指南。拟批准日期为2008年7月14日。(G/TBT/N/IND/34)

  2、印度于2008年6月25日发布补遗通报。2008年植物检疫令草案(印度进口法规)(修改1)通报是2008年2月13日G/SPS/N/IND/53的补遗。2008年植物检疫令草案(印度进口法规)(修改2)拟进一步放宽第VI表下不同国家24项产品的进口管理规定。24项中有17项是繁殖材料或播种用种子,4项是消费类别,1项是去皮木,1项是医用干植物材料,1项是培植组织植物。有18项是首次纳入指令计划-VI项下的。本通报将使印度进口植物及植物材料成为可能。(G/SPS/N/IND/53/Add.1)

  3、印度于2008年6月25日发布补遗通报。本通报修改2001年7月7日第S.O. 655(E)号通报,目的是规定2001年7月通报的牲畜制品范围及牲畜制品进口一般条件,范围包括:猪、食用猪、野猪猪鬃及猪毛、角、蹄、指甲、爪及喙、鲸骨、原皮/毛、牛、马、绵/山羊、猪、原毛皮等等、马鬃、马鬃废料、珊瑚及类似材料、软体动物、贝类动物或棘皮类动物、药品(牛蛋白及动物质药物)、动物胶及胶派生物、牛、马、绵/山羊猪等鞣制及硬皮。(G/SPS/N/IND/9/Add.1)


  十、新西兰

  1、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于2008年6月24日通报《食品进口商拟定新标准》。咨询文件概要介绍了NZFSA根据 1981年食品法案引入特别针对进口商的食品标准的提案。一项标准要求供人消费食品的进口商要在NZFSA备案,以建立内部数据库。其它拟定标准要求进口商保证其进口食品源自具有适当食品安全系统的供应厂家,食品在储存与运输过程中安全,及进口商保留或能够获得证明食品安全与适当的充分记录。拟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08年10月15日。(G/SPS/N/NZL/402)

  2、新西兰农业部于2008年7月1日通报《新西兰进口所有国家耐储存宠物食品的进口健康标准》。此标准已重新制定,应注意的重要修订是:更改现有的宠物食品类别及处理方法,以更好的反应来源国的风险,例如将对来自澳大利亚宠物食品的限制缩小到只限于含蜂蜜和禽类产品的宠物食品;对罐装或蒸馏的要求已被扩大,包括经罐装和蒸馏、加热到与IHS规定的相等效的时间和温度,并有官方政府的背书声明;增加了一个注释,含海鱼成分的宠物食品无须附加证书。拟批准日期2008年7月18日,拟生效日期2008年9月11日。(G/SPS/N/NZL/403)


  十一、美国

  1、美国于2008年6月30日发布通报《2012年及之后型年的雪地机动车废气排放标准》。美国环保署拟取消2012年生效的第3段雪地机动车标准中的氮氧化物成分;阐明第3段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标准所依据的根据和分析。(G/TBT/N/USA/403)

  2、美国于2008年7月7日发布通报《进口熟猪皮》。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疫局(APHIS)拟修订法规允许在某些情况下从受口蹄疫、猪水疱病、非洲猪瘟和古典猪瘟影响的地区进口熟猪皮。(G/TBT/N/USA/404)

  3、美国于2008年7月10日发布通报《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挡风玻璃区域的侵入》。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提议废除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No. 219,挡风玻璃区域的侵入。(G/TBT/N/USA/405)

  4、美国于2008年7月18日发布通报《国家有机规划(NOP)- 国家允许物质和禁止物质(处理)列表修正提案》的2个补遗。该规则提案将修订美国农业部的国家允许和禁止物质列表(国家列表),以反映2007年11月30日,以及2008年5月22日由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向农业部长(部长)提交的建议。该建议针对该规则提案中关于在有机生产和加工中继续免除(使用)和禁止的12种物质。与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的建议相一致,该规则提案将重新审议国家列表上的这11项免除和1项禁止(连同所有限制性的注释),并且通过增补最初于1995年11月1日向部长提出建议的注释,修正酒石酸的列表及蛋氨酸的注释,延长蛋氨酸在有机禽产品中的使用至2010年10月1日。(G/TBT/N/USA/271/Add.3、G/TBT/N/USA/271/Add.4)

  5、美国于2008年6月19日发布通报《最终法规:临时进口马匹:受马传染性子宫炎感染的国家的非竞赛娱乐马(APHIS–2006–0164)》。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法规,准许受马传染性子宫炎感染的国家的非竞赛娱乐马在某些条件下临时进口。目前法规规定,受马传染性子宫炎感染的国家的马匹因赛事需要可以临时进口。在保持防止马传染性子宫炎传入美国的同时,该措施将准许以对外展览和娱乐为目的马匹临时进口美国。
该法规于2008年7月7日生效。(G/SPS/N/USA/1680/Add.1)

  6、美国于2008年6月19日发布通报《最终法规: 水果蔬菜进口(APHIS–2007–0116)》的补遗。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验局(APHIS)拟修订水果蔬菜法规,取消对从中国山东进口鸭梨的处理要求;明确进口韩国与日本沙梨的适用条件;阐明植物垃圾或碎片及非植物垃圾或碎片之间的区别。
这些修改取消了我们认为不再需要的处理要求,并阐明某些现有规定,以便于法规的理解和执行。
该最终法规于2008年3月31日生效。(G/SPS/N/USA/1748/Ad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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