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西
(一)《关于电力传输塔建造用热层压角钢的质量要求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的第53号部颁法案草案》(G/TBT/N/BRA/237)
该草案制定了上述商品销售过程中供应商强制性合格声明的程序。对于生产者而言,该法规将于2007年8月起实施;对于批发商及零售商而言,该法规将于2008年2月起实施。
(二)《第33号标准指令》(G/TBT/N/BRA/238,G/SPS/N/BRA/299)
该指令规定了进口酒类强制性原产地证书的分析指标。上述原产地证书或者经认可的证书复印件必须由原产国政府官方颁发或者由官方认可的组织颁发。
(三)《有关食品添加剂用途扩大决议草案》(G/SPS/N/BRA/293)
该决议草案允许磷酸氢钙用作含活性剂的固体矿物质补充品的运载体,允许元铁氧化物用作维生素和固体矿物质补充品的着色剂(最大使用量为0.01g/100 g),允许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用作维生素和固体矿物质补充品的乳化剂(最大使用量为0.9g/100 g)。
(四)《有关引入食品添加剂用途的决议草案》(G/SPS/N/BRA/292)
该决议草案批准将二甲基碳酸氢盐用作果汁、甜饮料和无酒精大豆饮料的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为0.025g/100g或0.025 g/100ml。
(五)《2007年2月23日第3号标准指令》(G/SPS/N/BRA/296)
该指令采用了MERCOSUR缔约国根据目的国和原产国规定的豌豆植物卫生要求。
(六)《有关百草枯(paraquat)的决议草案》(G/SPS/N/BRA/297)
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将百草枯(事后紧急用途)用于马铃薯(最大残留限量MRL为0.2mg/kg,安全期未定)。
(七)《有关甲咪唑烟酸(imazapic)的决议草案》(G/SPS/N/BRA/298)
该决议草案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将甲咪唑烟酸用于甘蔗的安全期从283天改为150天。
(八)《2007年2月23日第5号标准指令》(G/SPS/N/BRA/300)
该指令批准了农业矿物肥料规格、保证、农药残留、登记、保障和标签的定义和标准。
(九)《有关阿维菌素(abamectin)的决议》(G/SPS/N/BRA/280/Add.1)
该决议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将阿维菌素用于大蒜(最大残留限量MRL为0.005mg/kg,安全期未定)种植。
(十)《有关粉唑醇(Flutriafol)的决议》(G/SPS/N/BRA/281/Add.1)
该决议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将粉唑醇(叶用)用于马铃薯(最大残留限量MRL为0.1 mg/kg,安全期14天)、番木瓜果(最大残留限量MRL为0.5 mg/kg,安全期7天)和番茄(最大残留限量MRL为0.1 mg/kg,安全期7天)。此外,该决议还将粉唑醇在豆类种植中的安全期从14天修改为7天。
(十一)《有关磷化氢(phosphine)的决议》(G/SPS/N/BRA/282/Add.1)
该决议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将磷化氢(用于储存产品)用于大豆(最大残留限量MRL为0.1mg/kg,安全期3天)种植。
(十二)《有关乙烯利(ethephon)的决议》(G/SPS/N/BRA/283/Add.1)
该决议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将乙烯利用于无花果(最大残留限量MRL为2mg/kg,安全期为5天)和芒果(最大残留限量MRL为0.1 mg/kg,安全期未定)种植。
(十三)《有关硝草酮威(mesotrione)的决议》(G/SPS/N/BRA/289/Add.1)
该决议修正了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允许将硝草酮(事后紧急用途)用于甘蔗(最大残留限量MRL为0.01mg/kg,安全期未定)种植。
二、美国
(一)《人用非处方驱虫剂–遮光剂药品》(Insect Repellent-Sunscreen Drug Products for Over-the-Counter Human Use)(G/TBT/N/USA/241)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拟修订关于非处方遮光剂药品的规范,增加关于驱虫剂–遮光剂药品的销售条件。
(二)《关于服装纺织品的可燃性标准》(Standard for the Flammability of Clothing Textiles)(G/TBT/N/USA/242)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拟修订关于服装纺织品的可燃性标准,对原标准进行更新和阐明。
(三)《国家有机计划,日落审议》(National Organic Program, Sunset Review)(G/TBT/N/USA/244)
该通报修正了美国农业部关于许可和禁用物质的国家清单,更新了该清单中原169种豁免或禁用物质中的166种,并删除了3种物质。
(四)《公司平均燃油经济性–征求2007-2017型号年的乘用车和2010-2017型号年的轻型卡车产品计划信息》(Corporate Average Fuel Economy-Request for Product Plan Information for Model Year 2007-2017 Passenger Cars and 2010-2017 Light Trucks)(G/TBT/N/USA/246)
该通报旨在征求有助于执行关于改进和提高2007-2017型号年的乘用车和2010-2017型号年的轻型卡车平均燃油经济性(CAFE)标准的评议意见,以进一步提高已改进的轻型卡车标准的计划。该项计划规定,到2017年将汽油年使用量降低到85亿加仑的目标。
(五)《温度指示装置;密封容器内热处理低酸食品》(Temperature-Indicating Devices; Thermally Processed Low-Acid Foods Packaged in Hermetically Sealed Containers)(G/TBT/N/USA/247)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拟修订关于密封容器内热处理低酸食品的法规,允许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玻璃水银温度计之外的其它温度指示装置,并拟规定关于温度指示装置的记录保存要求,以及低酸罐头食品加工的其它方面问题。
(六)《降低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的有毒物质空气传播控制措施》(Airborne toxic control measure to reduce formaldehyde emissions from composite wood products)(G/TBT/N/USA/248)
该通报表明,为减少复合木制品的甲醛排放,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将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公众听证会,讨论采用有毒物质空气传播控制措施(ATCM)。该措施将通过降低来自硬木板(HWPW)、刨花板(PB)以及中密度纤维板(MDF)的甲醛排放,减少公众与甲醛的接触。该措施也将适用于由上述材料制造的制成品。该措施适用于在加利福尼亚州出售、提供销售、或供应硬木板、刨花板和中密度纤维板及其制成品的制造商、分销商、进口商、加工商和零售商。
(七)《通知 通知收到杀虫剂申请,要求对各种商品内/表杀虫剂的残留制定限量》(NOTICE. Notice of Filing of Pesticide Petitions for Residues of Pesticide Chemicals in or on Various Commodities)。(G/SPS/N/USA/1510)
该通知拟对以下食品内/表氟虫酰胺(flubendiamide)的残留规定限量:杏仁壳、芸苔绿叶类亚组、大田玉米粒、大田爆米花玉米草杆、去壳带穗轴甜玉米、棉籽、轧棉副产物、梨果组、核果组、动物商品内脏、禽肉和奶等。
(八)《通知。通知收到杀虫剂申请,要求对各种商品内/表杀虫剂残留制定限量》(Notice Notice of Filing of Pesticide Petitions for Residues of Pesticide Chemicals in or on Various Commodities)(G/SPS/N/USA/1511)
该通知拟对以下食品内/表除草剂硝草酮(mesotrione)的残留规定如下限量:芦笋、青草料、干草、燕麦谷、秋葵、高梁草料及甘蔗等。
三、欧盟
(一)《关于禁止投放市场和进出口猫和狗的皮毛及含此类皮毛的产品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提案》(G/TBT/N/EEC/148)
该提案将禁止投放市场和进出口猫和狗的皮毛及含此类皮毛的产品,并规定了成员国的信息通报要求,从而使欧委会能够获得新的检测方法的信息,并使此类信息能够在各成员国之间进行交换,进而使鉴别皮毛和皮毛制品的源物种检测方法能够在欧盟层面得到统一。
(二)《委员会指令2007/11/EC》(G/SPS/N/EEC/287/Add.1)
该指令修改了苯磺隆(Tribenuron)、密滅汀(Milbemectin)、啶虫脒(Acetemiprid)、异丙甲草胺(S-metholachlor)、唑吡嘧磺隆(Imazosulfuron)、噻虫啉(Thiacloprid)及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在谷物、动物源性食品、水果和蔬菜等植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三)《委员会指令2007/8/EC》(G/SPS/N/EEC/287/Add.1)
该指令修改了磷胺(phosphamidon)和速灭磷(mevinphos)的最大残留限量欧洲委员会指令草案。
(四)《委员会指令2007/7/EC》(G/SPS/N/EEC/288/Add.1)
该指令修改了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苯敌草(phenmedipham)、灭多虫(methomyl)、利谷隆(linuron)、戊唑醇(tebuconazole)、二嗪农(diazinone)、吡蚜酮(pymetrozine)、氟氯菊酯齐墩螨素(bifenthrin abamectin)、苯菌灵组(benomyl group)和甲基硫菌灵(thiophanate-methyl在谷物、动物源性食品、水果和蔬菜等植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五)《委员会指令2006/128/EC》(G/SPS/N/EEC/295/Add.1)
该指令修改了甜味剂赤藻糖醇和麦芽糖醇的特殊纯度准则。
(六)《委员会指令2006/129/EC》(G/SPS/N/EEC/296/Add.1)
该指令修改了食品添加剂4-己基间苯二酚、硅酸铝(高岭土)、脂肪酸单/双甘油酯柠檬酸酯、乙基纤维素、对羟基苯甲酸丙酯、普鲁兰多糖、对羟基苯甲酸丙酯钠、大豆半纤维素、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和叔丁基对苯二酚的特殊纯度准则。
四、泰国
(一)《标准草案TIS 866-2550(2007) 单相感应电动机》(Draft TIS 866-2550 (2007) Single-Phase Induction Motor)(G/TBT/N/THA/222)
泰国工业标准学会(TISI)拟撤销TIS 866-2532 (1989),代之以TIS 866-2550 (2007)《单相感应电动机》,并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该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出功率3.7 kW以下、额定电压250 V 50 Hz以下的单相感应电动机,及额定输出功率500 kW以下的三相感应电动机。该标准规定了责任、额定值、运行条件、在电力项目中的运行条件、热性能和检测。
(二)《标准草案TIS 867-2550(2007) 三相感应电动机:最低效率》(Draft TIS 867-2550 (2007) Three-Phase Induction Motor: Minimum Efficiency)(G/TBT/N/THA/223)
泰国工业标准学会(TISI)拟撤销TIS 867-2532 (1989),代之以TIS 867-2550 (2007)《三相感应电动机:最低效率》,并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该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出功率0.75 kW至185 kW、额定电压1,000 V以下的三相鼠笼型感应电动机。
(三)《标准草案TIS 1516-2549 (2006) 空气净化装置:安全要求》(Draft TIS 1516-2549 (2006) Air-Cleaning Appliances: Safety Requirements)(G/TBT/N/THA/224)
泰国工业标准学会(TISI)拟撤销TIS 1516-2541 (1998),代之以TIS 1516-2549 (2006) 《空气净化装置:安全要求》,并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该标准对额定电压单相250 V以下 、其它480 V以下的家庭及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装置规定了安全要求。在可行的情况下,该标准涉及所有人在家中及附近可能遇到的电器引起的常见危险。该标准不适用于:专门用于工业用途的空气净化电器;用于特殊场所的空气净化电器,如存在腐蚀或爆炸物的环境(粉尘、蒸汽或煤气);整合在建筑物结构内的空气净化系统。
(四)《草案TIS 1985-2549 (2006)皮肤与头发护理设施:安全要求》(Draft TIS 1985-2549 (2006) Appliances for Skin and Hair Care: Safety Requirements)(G/TBT/N/THA/225)
泰国工业标准研究院(TISI)拟撤销 TIS 1985-2543 (2000) ,并以TIS 1985-2549 (2006) 《皮肤和头发护理设施:安全要求》取代它,并将之执行为强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家用或类似用途的个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设施的安全要求。这些设施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
(五)《草案 TIS 2334-2549 (2006)单帽荧光灯:能量效率要求》(Draft TIS 2334-2549 (2006) 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Energy Efficiency Requirements)(G/TBT/N/THA/226)
泰国工业标准研究院(TISI)拟强制实施将TIS 2334-2550 (2007)《单帽荧光灯:能量效率要求》。该标准适用于一般照明用途的灯泡,规定了单帽管状荧光灯的最低能量效率要求。
(六)《草案NTC TS 5001-2550:无线通信设备使用安全标准—人体暴露于频率范围9 kHz–300 GHz电磁场的测量限值和检测方法》(Draft NTC TS 5001-2550: Safety Standard with regard to the Use of Radio communication Equipment-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for Human Exposure to Electromagnetic Fields in the Frequency Range 9 kHz – 300 GHz)(G/TBT/N/THA/227)
该安全标准规定了使用频率范围在9 kHz – 300 GHz的无线通信设备比吸收率(SAR)的测量限值和检测方法及电磁场强度,以防止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五、肯尼亚
(一)国家标准KS 2114:2007《弹簧床垫 规格》(G/TBT/N/KEN/102)
该标准规定了公用和家用弹簧床垫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二)国家标准KS 76: 2007《新型客车充气轮胎 规格》(G/TBT/N/KEN/103)
该标准取代了KS 76:1978,修改了主要用于客车的新型充气轮胎的技术要求。
(三)国家标准KS 2052:2007《新型商用车辆充气轮胎 规格》(G/TBT/N/KEN/104)
该标准规定了主要用于商用车辆的新型充气轮胎的技术要求。
(四)国家标准草案DKS 2115:2007《肥皂粉或肥皂块 规格》(G/TBT/N/KEN/105)
该标准规定了四种洗衣用肥皂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六、日本
(一)《修订食品卫生法项下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规范(修订杀虫剂残留标准)》(G/SPS/N/JPN/178)
该法规修改了硫线磷(Cadusafos)在可食用蔬菜及某些根茎和块茎植物、香料、油籽及油果、各种谷物、种子及果实内的最大残留限量。根据该修正案,马铃薯内的硫线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将为0.03ppm,高于食品法典委员会0.02 ppm的标准;香蕉内的硫线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与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相同。
(二)《修订食品卫生法执行条例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与规范》(G/SPS/N/JPN/179)
该法规拟批准异丁醛(Isobutyraldehyde和2-甲基丁醇(2-Methylbutano)用作食品添加剂,并规定此类物质的标准和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