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联系我们

电话/传真:(0086-10)-12335
在12335未开通的地区请拨打
电话:(0086-10)-65242547
网址:http://12335.mofcom.gov.cn
电子信箱:
12335@mofcom.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
街82号401、402、403室
邮编:100747

当前位置: 主页 >  分析报告 >  正文

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服务请求分析报告(2008年4-6月)
2008-07-14 11:06  文章来源:投诉服务中心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200846月,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诉服务中心)以各种方式提供咨询及投诉服务共计1768件。其中电话咨询1753件,占99%;通过书面方式提交的请求为15件,占1%

书面咨询及投诉的15件服务请求中,符合受理条件的有11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有4件。在符合受理条件的服务请求中:政策信息咨询为2件,占18%;法律纠纷咨询为9件,占82%;本季度没有收到投诉请求;书面服务请求中涉及货物贸易方面问题的请求为7件,占64%;涉及其他商务活动的请求4件,占36%

书面服务请求中涉及机械电子、轻工工艺、食品土畜等多个行业。书面服务请求中共涉及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涉及提出2次服务请求的国家有:埃及;涉及提出1次服务请求的国家有:美国、印度、德国、意大利、马来西亚。

 

 

 

                          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中心

                               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20084月~6月接受政策信息咨询、法律纠纷咨询及受理投诉情况:


发表评论

笔名:查看用户评论
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服务请求分析报告(2008年1-3月)    2008-04-16 09:18
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服务请求分析报告(2007年10-12月)    2008-01-18 16:39
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服务请求分析报告(2007年7-9月)    2007-10-11 14:38
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服务请求分析报告(2007年4-6月)    2007-07-12 09:07
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服务请求分析报告(2007年1-3月)    2007-04-04 14:1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