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电话/传真:(0086-10)-12335
在12335未开通的地区请拨打
电话:(0086-10)-65242547
网址:http://12335.mofcom.gov.cn
电子信箱:
12335@mofcom.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
街82号401、402、403室
邮编:100747
|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心服务简介 > 服务对象和服务事项 > 正文 |
|
![]() |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 (商务部令2006年第16号 ) 2006-08-25 10:32 |
![]() | 薄熙来部长在“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成立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2006-08-23 15:30 |
![]() | 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2006-08-18 10:36 |
![]() | 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2006-08-08 10:24 |
![]() | 服务内容 2006-08-08 10:17 |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