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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我出口紧固件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2009-02-02 14:52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欧委会于1月31日发布公告,对我出口的紧固件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几家抽样企业的税率分别为:上海集优公司69.9%,苏州CELO税率为0,常熟市标准件厂63.1%,东莞金马公司26.5%,昆山诚和公司79.5%,宁波金鼎公司64.4%,宁波永宏公司78.3%,烟台安国特税率为0,其它应诉企业的税率为77.5%,未应诉及不合作企业的税率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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