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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包装
2008-01-21 15:48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欧盟一直通过产品包装、标签的方法来设置外国产品的进口障碍。如对易燃、易爆、腐蚀品、有毒品,法律规定其包装和标签都要符合一系列特殊标示要求。法国根据1975年12月31日颁布的第75-1349号法规,要求所有商品的标签说说明书、广告传单、使用手册、保修单及其他情报材料都要强制性地使用法文。法国法律规定,食品包装的外包装上必须用法文印刷准确的产品说明书,包括厂商名称、包装者和卖主、原产国、数量成分单等,有添加剂也必须注明,罐头或半成品罐头的盒外须标明日期。

  关于食品标签,英国在1990年公布了<食品标签通用规则>:德国在1984年公布<食品标签条例>,1993年作了修改。欧盟于1979年发布了<食品标签说明及广告法规的指令>(79/112/EEC)为食品标签制订总则,并于1986年和1989年作了两次修订,1990年又发布了<关于食品营养标签指令>(90/496/EEC),还有一些有关食品标准专项指示的指令。欧盟发面这些技术法规的目的是协调、推动其成员国制定统一的食品标签法规。

  欧盟对纺织品等的进口产品还要求加贴生态标签。目前在欧盟最为流行的生态标签为OKO-Kex Standard 100,是纺织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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